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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7-14 13:01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长期在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的在岗人员。

二、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6日下午4: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人事科审核登记。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忠诚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工作,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并分别满足以下相应业务条件:
(一)教学类申报人员

1.基本条件

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近专业)教学(技能操作)工作15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技能操作)岗位上工作。

2.工作业绩

(1)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创造性与创新性,多次被评为省辖市以上组织的职业教育教学示范、观摩教学课;是本学科的教学学术带头人。

(2)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教师荣誉。

(3)近五年来,获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或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

3.学术成果

(1)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或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奖项规定的限额内)。

(2)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4篇以上(其中2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二)教学管理类申报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院、校级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且现仍从事院、校领导管理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具备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经验与复合管理才能。所在院、校办学特色鲜明,勇于改革创新,能够有效引领本地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在全省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

(1)管理业绩突出,有效带领本院(校)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先进。所在院(校)跨入省级以上职业教育重点院校,或本人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协会理事等相关职务。

(2)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以上(限奖项规定限额内)。

(3)近五年来,所在单位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团体(个人)一等奖或国家级团体(个人)三等奖以上奖励。

3.学术成果

(1)在院(校)领导管理岗位上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2)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论文6篇以上(其中3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四、绿色通道

凡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以上评审条件限制。

(1)本人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或教练组。

(2)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

(3)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

(4)担任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裁判长或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总裁判长。

(5)担任院(校)级主要领导期间,带领所在单位人员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牌。


人事科

2025年7月14日